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:消防設施,是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、自動滅火系統、消火栓系統、防煙排煙系統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、安全疏散設施等。
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分為一級、二級、三級。
[1] 根據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<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>的通知》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、二級。
中文名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類 別 標準 類 型 資質等級 對 象 消防設施工程 更新文號依據 建市【2014】159號 更新名稱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目錄
1 一級資質標準
2 二級資質標準
3 三級資質標準
4 承包工程范圍
5 更新文號及內容(建市[2014]159號)
一級資質標準編輯
1、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固定滅火系統工程施工,工程質量合格。
2、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;總工程師具有8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電氣、設備或相關專業高級職稱;總會計師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。
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,其中電氣、設備等專業有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;工程技術人員中,具有相應專業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,具有相應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,且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。
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,且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。
3、企業注冊資本金500萬元以上,企業凈資產600萬元以上。
4、企業近3年*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500萬元以上。
5、企業具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檢測設備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安裝專用工具、消火栓和防煙排煙系統檢查測試設備和質量檢驗設備。
二級資質標準編輯
1、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固定滅火系統工程施工,工程質量合格。
2、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;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電氣、設備或相關專業高級職稱;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。
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,其中電氣、設備等專業有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;工程技術人員中,具有相應專業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3人,具有相應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6人,且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。
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3人,且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。
3、企業注冊資本金300萬元以上,企業凈資產400萬元以上。
4、企業近3年*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500萬元以上。
5、企業具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檢測設備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安裝專用工具、消火栓和防煙排煙系統檢查測試設備和質量檢驗設備。
三級資質標準編輯
1、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固定滅火系統工程施工,工程質量合格。
2、企業經理具有3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;技術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電氣、設備或相關專業高級職稱;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。
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,其中電氣、設備等專業有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;工程技術人員中,具有相應專業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人,具有相應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4人,且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。
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2人,且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。
3、企業注冊資本金100萬元以上,企業凈資產150萬元以上。
4、企業近3年*高年工程結算收入500萬元以上。
5、企業具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檢測設備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安裝專用工具、消火栓和防煙排煙系統檢查測試設備和質量檢驗設備。
承包工程范圍編輯
一級企業:可承擔各類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。
二級企業:可承擔建筑面積不大于4萬平方米的民用建筑、火災危險性為丙類及以下的廠房和庫房的消防設施工程。
三級企業:可承擔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、建筑面積2.5萬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更新文號及內容(建市[2014]159號)編輯
[1] 一級資質標準: [2]
企業資產: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。
企業主要人員:
(1)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;暖通、給排水、電氣、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,且專業齊全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。
企業工程業績:
近5年承擔過2項單體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上消防設施工程(每項工程均包含火災自動報警系統、自動滅火系統和防煙排煙系統)的施工,工程質量合格。
[1] 二級資質標準:
企業資產:凈資產600萬元以上。
企業主要人員:
(1)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;暖通、給排水、電氣、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,且專業齊全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。
(5)技術負責人(或注冊建造師)主持完成過本類別一級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。
[1] 承包工程范圍:
一級資質:可承擔各類型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。
二級資質:可承擔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:
(1)一類高層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;
(2)火災危險性丙類以下的廠房、倉庫、儲罐、堆場。注:民用建筑的分類,廠房、倉庫、儲罐、堆場火災危險性的劃分,依據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016-2014)確定。